信報 | 譚惠珠:普選定義由中央決定
譚惠珠:普選定義由中央決定
美國國會一個委員會發表報告批評北京擴大影響香港事務時,全國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【圖】昨天表示,普選的定義並非如泛民所言,按照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的定義來作釋義,而是有憲制基礎,最終一定是由中央政府決定。
至於功能組別的存廢,她認為,應該遵從《基本法》的立法原意,在考慮均衡參與的原則下,設計一套機制使功能組別亦是普及而平等的。
譚惠珠、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、行會成員梁智鴻以及公民黨的鄭宇碩昨天出席港台英文時事節目「脈搏」討論政改諮詢文件。譚惠珠認為,這份文件較二○○年政改方案優勝,希望可以獲立法會三分之二的議員支持通過,令邁向普選的路更暢順。
指功能組別非政改範圍
至於功能組別的存廢問題,譚惠珠強調,並非今次政改諮詢的討論範圍,可以稍後再討論,但這問題應該考慮遵從《基本法》的立法原意,包括姬鵬飛在一九九○年 所提及的「必須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」等原則,設計一套機制令日後的功能組別亦符合普及而平等,若能夠做到則是好事,否則,就要想辦法處理這個問題。
鄭宇碩質疑對方的講法,表示中央認為香港將來選舉不需要遵從聯合國的上述公約;譚惠珠則說,自己不知道中央的想法,但普選的定義不一定要根據聯合國公約,應該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國務院決定如何處理。不過,這問題應該在完成今次政制改革後再討論。
王永平倡區議員始可參選
譚惠珠又提醒,在「政改五部曲」中本港正在走第三步,「而唔係行緊二○一七年的諮詢,又唔係行緊二○二○的諮詢,因此香港政府只能處理二○一二年的問 題」,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,新增的十個議席必須一半由功能組別產生,她不相信有人會以施壓方式來對待中央政府,直言「有其他任何附帶條件要改變二 ○○七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十二月所作的決定,我相信好渺茫。」
王永平則說,功能組別並不符合普及而平等的原則,建議優化目前的政改諮詢方案,改為只有區議員才有資格參選新增的五個議席,再擴大選民基礎,交由三百萬選民一人一票選舉產生,以成為日後其他功能組別走向普選的一個模式。
另外,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昨晚接受now電視台《大鳴大放》訪問時重申,受到憲制規範,本屆特區政府只處理二○一二年兩套選舉辦法,不是處理往後選舉的安排。他指出,由二○一二年選出的特首處理二○一七年特首的選舉辦法,往後再由二○一七年普選產生的特首在擁有廣泛民意基礎的情況下,去處理二○二○年的立法會普選「是非常有邏輯性及可分階段處理這個這麼大的挑戰」■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